今天上午, 新修订的《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》正式公布。办法新增规定,地下室装饰装修及使用前不备案,最高可罚3万元。同时,禁止擅改地下空间出租用途、出租违法建设等行为,非居住出租用途的地下空间不得出租居住。最新修订的管理办法,首次明确了人防工程的安全责任由“使用人”承担,谁使用谁负责。与此同时,增加规定,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有效期为1年,期限届满,被许可使用人可以申请延期使用许可,对按照规定使用的申请人,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准许延期。
广告服务 | 关于我们 | 网站声明 | 法律声明 | 网站导航 | 投诉建议 | 招聘信息 | 联系我们 | 友情链接 | 下载中心
Copyright © 2003-2010 IEfang.com,All Rights Reserved
客服热线:010-81812727 81832727 86694167
北京英特房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1015871号